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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警方提醒:將他人遺忘物占為己有且數額較大拒不退還需負法律責任
  羊城晚報訊 記者黃蔚山,通訊員魏清芳報道:“我原本打算9月10號回香港,沒想到丟了手提袋,證件和車票等東西都在裡邊,以致返回不了香港。還好你們及時找回來,不然就傷腦筋了。”近日,香港居民小敏(化名)在五華縣公安局華興派出所領回丟失的手提袋時,向民警表達感謝。
  手提袋內有戒指項鏈
  9月10日零時許,事主小敏(女,24歲,中國香港人)在五華縣城某酒店量販式KTV消費,凌晨2時許突然發現自己的手提袋(手提袋內裝有鑽石戒指一隻、白金項鏈1條,價值約11000元人民幣,還有農業銀行卡、香港身份證、回鄉證和到香港的車票等等)沒了蹤影。
  小敏經努力回想,才想起手提袋落在了酒店的衛生間,可回到衛生間一番查找後並未發現手提袋。小敏本來已經定好天亮後坐車回香港,這手提袋一丟,不但令她回港行程改變,裡邊的證件更讓她傷腦筋。
  9月10日早上5時許,事主小敏向警方報警求助。
  物件一樣未少
  接到報警後,五華縣公安局華興派出所民警調取酒店監控錄像,發現拿走小敏手提袋的是一個年輕女子,該女子後來與一個男子一起駕乘車輛離開了酒店。辦案民警綜合利用“平安五華”社會治安監控視頻,繼而追蹤到這對男女駕乘車輛的號牌,通過車牌號碼最終確定該車車主系曾某清(男,水寨鎮人)。華興派出所經派出警力在縣城區域內全力尋找,同時對此立案進行調查。
  10日下午3時許,被民警找到的曾某清很快承認,其妻周某鳳凌晨在縣城某酒店KTV衛生間撿到了一個手提袋,並表示配合公安機關取回撿到的手提袋。半小時後,曾某清將妻子撿到的手提袋送到華興派出所,民警及時通知事主小敏到派出所領回自己的失物。
  10日下午5時許,小敏來到華興派出所,經檢查手提袋裡邊物件一樣未少。見自己遺落的物品失而復得,小敏心情很是激動,一再感謝民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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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警方介紹,曾某清夫婦在民警介入調查後,能主動交還撿來內裝首飾和相關證件物品的手提袋,派出所作撤案處理。若將他人的遺忘物非法占為己有,數額較大,拒不退還的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罰金;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處罰金。編輯:鄔嘉宏  (原標題:香港女子遺落手提袋 民警傾力找回物件一樣未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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